请问贵公司在公司股价长期破净的情况下,前期在股东大会是通过授权董事会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长期持有的投资者?
瑞茂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但最终是否启动发行事宜,公司将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相关事宜的必要性及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但最终是否启动发行事宜,公司将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相关事宜的必要性及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27 18:02:0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