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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6 10:18: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请问贵公司在公司股价长期破净的情况下,前期在股东大会是通过授权董事会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长期持有的投资者?
瑞茂通: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但最终是否启动发行事宜,公司将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相关事宜的必要性及考虑全体股东利益的基础上,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6-27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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