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度目的
为规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激励员工提升绩效,促进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含上海分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除遵守本制度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守《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三条 工资总额构成
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绩效奖金、年终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及与薪酬相关的其他支出等。
第四条 确定因素
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1.内部经营效益:以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为核心指标,作为整体调薪幅度、年终奖金发放的基准;
2.外部市场环境:行业薪酬水平及区域劳动力市场价格,同时考量
CPI 指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及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3.人员结构变动: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确定人员编制及人员需求。
第五条 审批程序
1.人力资源部依据第四条所述因素,拟定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公司员工(以下简称“普通员工”)年度调薪方案和年终奖金分配方案,报管理层审议。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六条 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由固定薪酬、浮动薪酬两部分构成。
固定薪酬包括基本薪酬、津贴\补贴等,浮动薪酬包括绩效奖金、年终奖金等。
第七条 定薪原则
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应聘岗位的岗位等级、面试评估结果(包括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结合内部相同或相近岗位的薪酬水平,以及外部市场薪酬调研数据提出定薪建议方案,经用人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审核通过后确定新员工薪酬。
第八条 薪酬调整
1.年度调薪:公司根据当年自身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及人力市场的变化,决定是否调薪及调薪幅度。
2.岗位变动调薪:员工因岗位晋升、降职或调岗导致岗位职责、技能要求发生变化的,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薪酬按岗位变动前后分段计算。
第九条 绩效考核
1.考核对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普通员工的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考核周期:内销销售岗位(内销销售经理岗位)员工实行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非内销销售岗位(除内销销售经理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以年度考核为主。
3.考核内容:普通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实施。
第十条 薪酬计算与发放
1.薪酬发放:公司固定薪酬计算时间周期为每月 1 日至月底,每月月底发放当月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按考核周期经考核后发放。
2.工资扣除项目:
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他依法依规应扣除的项目。
第十一条 薪酬止付与追索
公司员工违反工作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或其他员工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其他员工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二条 薪酬保密
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员工对个人薪酬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探听、泄露他人薪酬,违者将按公司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福利管理
第十三条 法定福利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以下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依法参加国家及当地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2.法定假期: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3.法定年休假: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员工按社会工作年限享受法定年休假。
第十四条 公司补充福利
为提升员工归属感与工作满意度,公司提供以下补充福利:
1.带薪年休假:在法定年休假基础上,根据员工岗位等级额外增加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由公司另行规定;
2.工作餐: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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