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规划引领原则。服务公司发展规划,聚焦主责主业和核心使命,全面履行强军首责,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导向原则。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增、薪酬增,绩效降、薪酬降,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干事创业活力。
(三)责权利统一原则。强激励、硬约束,建立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
(四)持续改善原则。构建鼓励担当、对标先进、追求卓越的激励机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事项把关定向、前置审查机构,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工作进行前置研究,听取、研究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监控、指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实施,审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运行中的重大或突发变化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出建议,并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九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核算、发放及调整工作,将分配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管理并归档有关材料。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发展规划部(证券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纪检工作部作为协助部门,在职责权限内协助开展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确定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十二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薪酬构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年度薪酬、专项奖励、任期激励三部分。
(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
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同时担任多个管理岗位的,就高发放,不再重复领取岗位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十三条 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及安全生产专项绩效薪酬。
(一)基本年薪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支撑、经营贡献、发展能力、管理难度等,综合公司员工平均收入和当地社平工资综合确定。
(二)绩效年薪是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公司当年实际完成的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情况和年度绩效综合考核结果情况确定。
(三)安全生产专项绩效薪酬,是与公司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责任书考核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绩效年薪的 10%为基数,根据年度安全生产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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