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
事李彬、独立董事陈友春、董事张沛,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李彬先生担任。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部门提交的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部门提交的经年度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后的财务报表,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应了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
产、负债、权益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2025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审阅了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四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5 年半年度与兵工财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五)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阅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立信的年审工作计划,对立信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经初审和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意按计划进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
按照计划执行,并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各期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汇报,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立信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对审计工作时间进度进行科学统筹和必要督促,全程跟踪审计进展,切实保障各项审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为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保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照监管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全面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发挥专业监督作用,重点关注财务情况、内外部审计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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