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6681 证券简称:泰嘉电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4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655号】,公司持有的子公司东莞市合丰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冻结、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咸阳泰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被冻结。
一、发生本次股权冻结的原因
根据深圳信扬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债权人深圳信扬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就泰嘉(香港)有限公司所欠债权人债务(代垫货款及服务费共计14,336,695.55美元,并自2019年2月5日起以
14,336,695.55美元为基数按0.1%/天的标准计算逾期服务费,暂计至起诉之日为200,713.74美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深圳信扬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为此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针对申请,法院作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广东省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655号】,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进行了冻结。
二、股权冻结情况
1、冻结公司持有的东莞市合丰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止。
2、冻结公司持有的咸阳泰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1日止。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19)粤03民初655号】
2、《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3民初655号】
3、《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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