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5-099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 紫星”)与 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双方确 认,EⅫ公司向莲花紫星提供 4,000 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 亿元。
风险提示:
1、 根据合同约定,本合同第一期货款为合同总金额的 60%,公司已支付第
一期货款 1.2 亿元,截至目前产品尚未交付。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法律、 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若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存在大 额预付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签订相关算力租赁合同,此次采购产品能否
实现对外租赁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莲花紫星若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需向 EⅫ公司支付相当于
订单金额 30%的违约金。但是 EⅫ公司若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约定交付产品,违约 金累计不超过逾期交付产品金额的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莲花紫星已与 EⅫ公司签署《产品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EⅫ公司向莲花紫星提供 4,000 块加速卡产品及服务,采购单价为人民币 5万元,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 亿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EⅫ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
3、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销售。
4、与公司的关系:E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E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EⅫ公司
(一)合同标的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有关内容为:
产品名称 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加速卡 块 4,000 50,000.00 200,000,000.00
(二)结算和支付方式
2.1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2.2 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在订单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该笔订单总金额的 60%作为第一期货款。甲方可以在订单约定的日期分批次提货,甲方应在乙方每一批产品交货前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支付该批次产品总金额40%的货款,剩余 60%用第一期货款冲抵。乙方在甲方签收各批次货物后 3 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对应该批次货物金额的 13%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订单的,乙方不退还该订单下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货款。
(三)违约责任
3.1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违约方应根据本第十一条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因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超出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
3.2 不论本合同是否另有约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取消订单、中止履行或拒收货物。如果甲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订单金额 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损失、已投入生产成本、仓储费用及预期利润损失等。
3.3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的,应向乙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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