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6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7 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 8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 9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0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1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2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104 页
四、附件......第 105—108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105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106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07—108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6〕3-239 号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控股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莲花控股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莲花控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五(二)1 及十五。
莲花控股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味精等氨基酸调味品、鸡精等复合调味品、面粉和面制品等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算力服务。2025 年度,莲花控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345,233.98 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莲花控股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莲花控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测试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以及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处理控制;
(3)结合对莲花控股公司业务模式的了解,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是否恰当;
(4)询问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并结合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等程序,以确认客户与莲花控股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5)对于内销收入,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发货通知单、物流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证据;对于出口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对于算力业务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算力服务合同、验收单、销售发票等;
(6)选取样本对客户进行现场走访,核实其与莲花控股公司的交易背景、交易规模、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7)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8)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9)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七)和五(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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