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29.88亿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5.47亿元。2024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客户家数为756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7.35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原聘任的年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11月21日、12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3、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6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其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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