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积极勤勉,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何玉龙先生、汪律先生、陈茂新先生三名董事组成,三位均是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何玉龙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2025年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认真地履行职责,并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召开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名称 议题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年度报告摘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
2025年4月18日 制评价报告》
2025年第一次会议
3、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
2025年8月18日 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
2025年10月27日 报告》
2025年第三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长
2025年11月18日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期应收款项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
2025年第四次会议 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3、审查拟变更的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资质
报告期内,原聘任的年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经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度、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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