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ST 国中 公告编号:2026-02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500 万
元(含),具体的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无法授出从而将被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6 月 1 日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5/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6/5/14
预计回购金额 2,000万元~2,5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2.5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800万股~1,000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5%~0.6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