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5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贺建芬,1963 年 12 月出生,1986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1988 年取得律师资格。现
为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级经济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贺建芬律师于 2004 年获得上海市优秀女律师荣誉称号,并曾被聘为国家发改委 PPP 专家库法律专家,国家财政部 PPP 专家库法律专家,担任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会 3 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
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 现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
名 加董事会 次数 方式参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贺建芬 9 9 0 9 0 0 否 3 是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项下设立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内控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出席各项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1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3 内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1 1 0 0
4 战略发展委员会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不涉及
5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各项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审议相关议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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