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4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6-04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调整公
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 A 股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其他内
容不变。
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制定了 A 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 A 股股份回购。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 A 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日期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本次调整的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 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A 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6 元/股。
除价格上限外,原 A 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四、本次调整的决策程序
本次调整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保障 A股回购方案顺利实施,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调整不改变回购总额、用途、期限及资金结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偿债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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