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30 18:45:03 股吧网页版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3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能
力,更好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评估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制定、审查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愿景、目标和策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

第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若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办事
机构,负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根据境内外上市地监管规定,董事会可持续发
展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具体包括:

(一)对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政策和策略进行审阅,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对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风险及机遇进行评估和梳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审查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就其适当性和有效性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工作的目标和实施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估工作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审阅公司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对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愿景、目标及策略的制定进行指导,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做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评估;

(二)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

(三)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及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相关可持续发展工
作进行评议,并向董事会呈报以下决议材料:

(一)公司的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风险及机遇是否得到妥善管理;

(二)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是否有效运行;相关政策和策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三)公司企业管治、环境及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和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对外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四)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至少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开会当日)通知全体委员,通知方式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
专人送达等。通知内容应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期限;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会议通知的日期等内容,并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及以
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第十三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
咨询机构为其决策提供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
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