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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5-053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2025 年 8 月
24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根据上市地要求公布未经审计的 2025 年半年度业绩;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批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批准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 2025 年半年度现金股利 0.18 元/股(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的关于 2025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批准《关于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批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A 股股份:
(1)回购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 0.5-1 亿元;

(2)回购价格:不超过 17.08 元/股;

(3)回购用途:将作为库存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期限 3 年;若 3 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授权任一名董事办理以下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开展商务比价程序,确定提供回购服务的证券公司并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宜;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决定回购时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

(3)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5)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批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 H 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批准公司根据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给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 H 股股份:

(1)回购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 1.5-4 亿元(最终依据汇率折算港元);

(2)回购价格: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回购前 5 个交易日公司 H
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 105%;

(3)回购用途: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定,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 10 日内注销;

(4)回购期限:回购期限将在下列较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 H 股授权之日。

2.授权任一名董事办理以下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开展商务比价程序,确定提供回购服务的证券公司并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汇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2)根据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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