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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7 21:06:22 股吧网页版
兖矿能源:H股市场公告(建议分拆物泊科技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兖矿能源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YANKUANG ENER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01171)

内幕消息

建议分拆物泊科技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13.09(2)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条文)刊发本公告。
於香港联交所建议分拆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其於本公告日期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已考虑并批准有关建议分拆本公司非全资附属公司物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物泊科技」)的股份并於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建议分拆」)的议案。
建议分拆拟通过物泊科技发行新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方式实施,预计新发行股份所占发行後物泊科技经扩大股本比例将不超过25.0%(行使超额配售权前)。此外,预期物泊科技可能授予超额配售权,物泊科技可能须据此配发及发行不超过占是次分拆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份。发行结构及新H股数目将於较後时间在适用监管机构审批及╱或注册规限下并视乎市场环境确定。

建议分拆的原因及裨益
董事会认为,建议分拆的主要理由及裨益如下:
(a) 建议分拆将使本公司及物泊科技能够针对其各自业务进行更聚焦的发展与战略规划,并优化资源配置,
从而提高决策效率;
(b) 建议分拆将增强本公司及物泊科技的运营管理能力,使其管理团队能够更高效、更有针对性地专注於各
自业务,并借助各自的股权激励计划,提升在每条业务线上招聘、激励和保留关键管理人才的能力;
(c) 建议分拆将为物泊科技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後,创建一个面向潜在新投资者群体的独立平台。物泊科
技将能够吸引专门寻求对分拆业务进行聚焦投资的新投资者,从而扩大其股东基础、增加市场关注度并
提升估值合理性。潜在投资者可选择投资本公司、物泊科技或两者兼投,而股东将有机会实现其在本公
司及物泊科技投资的价值;
(d) 建议分拆将使物泊科技获得独立的上市地位和融资平台。所筹集的资金可战略性投入物泊科技的核心业
务扩张、技术研发及产业链延伸,从而使物泊科技摆脱本集团内部资本配置的限制,为其长期发展注入
充足资源。建议分拆後,本公司及物泊科技均将拥有独立的融资平台,可直接对接股权和债务资本市
场,这将增强各自的财务灵活性,带来更广泛的资本支持,并提升其维持稳定现金流以支持可持续发展
的能力;
(e) 建议分拆後,物泊科技将能够专注於其核心业务板块,形成更清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结构,使投资者能
够更准确地评估其行业地位、增长潜力和盈利前景;
(f) 建议分拆将提升物泊科技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作为独立上市的集团,物泊科技将能够更好地独立
进行商务谈判并获取更多业务机会;及
(g) 建议分拆後,物泊科技的财务报表将继续并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因此本公司将继续享有物泊科技集团
未来发展和增长所带来的裨益。

香港上市规则的影响
本公司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第15项应用指引」)呈交有关建议分拆的申请予香港联交所,以供其审阅及批准。
於本公告日期,物泊科技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直接持有物泊科技45%的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实际享有51.32%的表决权。
建议分拆完成後,物泊科技将仍为本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而物泊科技的财务业绩仍将继续合并於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内,建议分拆将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上市地位,亦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倘本公司进行建议分拆,其将构成本公司於遵照第15项应用指引之情况下将物泊科技分拆,且亦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4.29条构成本公司视作出售物泊科技的权益。根据本公司目前可得资料,预期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计算的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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