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苏萍)
作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彭苏萍:出生于 1959 年 6 月,毕业于淮南矿业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地质专业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工程院能源学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神华股份有限公司、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煤炭精细勘探与智能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本人于 2025年 5 月 30 日起不再担任兖矿能源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议案 39 项。本人按时出席所有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出席率 100%。履职过程中,本人会前细致研究议案材料,主动了解相关背景;会中认真听取汇报,聚焦关键问题进行问询,结合专业视角参与研讨;最终基于独立判断审慎表决,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参与全部相关会议,深入审议会议文件,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专业支撑。2025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公司累
计召开提名委员会 3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记录。
(三)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对任职期间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保留、反对或无法表示意见情形,所有议案顺利通过。
(四)独立董事职权行使情况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本人积极通过电
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运营治理状况,以会议座谈、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审计计划、程序执行及结果,确保内审独立有效;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围绕审计重点、计划安排及财务状况深入交流,有效监督外审质量。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现场履职超 9 天,除参
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外,还实地调研北京、上海等地权属公司经营情况,并深入了解公司重点项目运行实际。同时,多次通过视频会、电话会等形式,就关联交易、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与管理层深入交换意见,提出专业建议。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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