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股票代码:6001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海创发(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腾飞工业大厦A栋3层A305-3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 6 号腾飞工业大厦 A 栋 3
层 A305-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
5%情况......6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策程序......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
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7
一、股份变动方式......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9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文件主要内容......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1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1
附表...... 2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 指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资实业、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海创发 指 滨海创发(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中裕科技投资 指 滨州中裕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盛泰创发 指 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中裕科技投资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盛泰创发增资后 55%
的股权,成为盛泰创发的控股股东
2025 年 4 月 15 日,中裕科技投资与滨海创发、李延永、
《增资协议》 指 张文国、盛泰创发签署的《关于海南盛泰创发实业有限
公司(作为目标公司)之增资协议》
上市公司/滨海创发原实际控制人张文国先生出具的
《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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