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 2025-05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资实业”或“公司”)于 2025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情况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环境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的“技术示范基地”与“共创基地”,以及“包头华资合成生物学与微生物改造技术院士工作站”后续开展相关研发活动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酒制品生产;动物饲养;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餐饮管理;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基础上新增“生物科技研发;自然科学研究和实验发展;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
上述新增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二)取消公司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九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将涉及监事会职权的内容,改为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章节。其他修订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系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最终表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
安排》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
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类型
1 华资实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2 华资实业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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