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关键人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纪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传方,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业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包括以项目复核合伙人、现场负责合伙人、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控制主体的三级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为保证业务质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覆盖全流程质量监控措施,主要体现在工作委派、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组织协调与沟通、控制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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