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姬云香,作为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诚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以法律合规为底线、以独立公正为准则、以监督保护为职责,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优势,聚焦公司治理合规、重大决策合法、风险防控有效、信息披露规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核心工作,全程独立履职、审慎把关、严格监督,全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详细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姬云香,女,汉族,1979 年 7 月出生,甘肃环县人,中共党员,教
授,南京大学法学专业博士毕业。2006 年至今在甘肃政法大学经济法教研室任教研室主任;兼任甘肃政法大学西部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兰州市仲裁中心仲裁员,甘肃省律协涉外委员会会员,甘肃赛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3 年 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与企业合规管理经验,长期从事法律实务、上市公司治理、合规风控等领域研究与实践工作,熟悉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司
治理运作流程,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法律专业能力与风险识别能力。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亲属关系、业务合作、经济往来或其他利益关系;未在公司及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仅按规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判断的情形;具备充足履职时间与精力,任职资格、任职程序及独立性均符合法定要求,能够持续独立、公正履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坚持依法履职、规范履职、勤勉履职,积
极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合规审查,独立发表意见,切实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在会议出席方面,无缺席、无委托、无违规参会情况,出席率 100%。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出席方式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现场 通讯 委托 缺席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会议 方式 方式 自参加
姬云香 8 1 7 0 0 否 3
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为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及时向本人送达各类制度文件、会议资料、公开披露信息及合规报告等材料,确保本人能够充分、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运作状况,从而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行使质询与建议权利。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开展法律合规审查、提出专项问询、进行文件资
料核验以及系统性风险排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重大决策、制度构建、对外签署合同、关联交易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等关键环节实施了贯穿全程的法律监督。
在独立意见发表方面,针对公司重大事项,本人严格基于法律规定与事实依据,独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风险提示意见,明确表达合规判断,相关意见均真实、客观、审慎,充分体现独立董事法律监督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法律风险与信息披露等。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正常经营担保,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权限与范围,履行相关会议审议程序,担保协议合法有效、风险可控。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越权担保、无效担保,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债务代偿等法律风险,资金管理合规安全。
(二)公司高管薪酬考核分配工作情况
本人牵头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规状况、专业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及监管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法定情形。高管薪酬制度制定、审议、发放程序合法合规,薪酬结构合理、考核机制健全,符合监管导向与公司治理要求。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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