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9
关于终止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
公告
2026-05-29
上证公告(股退)【2026】 068 号
2026 年 4 月 27 日,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2025 年年度报告,
显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股
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第 9.3.11 条和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规
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3.13 条等规定,自
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
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
交易日内,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
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
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规定,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当
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
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
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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