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兴资源”)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或“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无法发表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1、营业收入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注释 3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创兴资源 2025 年度
收入 3.21 亿元,以承接工程项目的分包业务为主。创兴资源承接的分包业务项目中,存在如下情形:
(1)部分收入来源于中途承接的分包项目,存在非正常施工或停滞后由创兴资源承接的情况。
(2)部分项目的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股权关系、创兴资源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责任难以确认。
(3)部分项目应收账款存在逾期,其可收回性难以确认。
我们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无法对创兴资源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收入内部控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述,创兴资源于 2025 年
度发生亏损人民币 3,345 万元。自 2023 年起,创兴资源已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五年为负,净资产持续下降。
以上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创兴资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创兴资源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三)导致无法表示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创兴资源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我所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出具
了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706 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如审计报告正文“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我们无法对创兴资源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收入内部控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创兴资源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收入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理解审计机构基于其获取的审计证据范围,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结论。董事会认为,上述意见反映了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对相关事项在证据获取及判断上的谨慎态度。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业务部门已积极配合
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按照审计要求提供了包括项目合同、结算资料、施工资料、回款记录等相关支持性文件在内的各类审计资料和内部控制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并就重点事项与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与说明。
(一)关于工程项目收入事项
针对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审计问题,董事会认为,公司工程项目具备真实业务背景和实际履约基础,同时也将针对审计关注事项,持续完善业务管理,合规开展业务。
(二)关于持续经营能力事项
会计师基于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及净资产变化情况,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出关注。董事会高度重视,并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近年来受历史经营情况影响,业绩承压明显。2025 年度,公司在实际
控制人变更后,在资源整合、业务拓展及经营管理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业务规模较前期有所恢复,亏损幅度有所收窄,整体经营情况呈现一定改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资金投入较以往有所增加,反映公司处于业务恢复及拓展阶段。
(三)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说明
针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流
程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中持续执行,包括合同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收付、结算审核等关键环节。
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公司已根据审计机构要求,提供了相关制度文件、流程资料、项目执行记录及控制运行相关支持性材料,并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核查工作。
三、针对进一步改进上述事项并消除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尽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理解上与审计机构的判断角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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