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16:48:22 股吧网页版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9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6-07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开发、生产及商业化许可等

●协议内容:控股子公司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的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特别风险提示:

1、许可产品于许可区域的注册、生产、商业化等还须得到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药监局等)的批准。根据药品研发经验,药品研发是项长期工作,需要经过临床试验、注册等诸多环节,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许可产品能否完成相关临床试验以及于许可区域获得上市批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2、许可产品上市后的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一、概述

2026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药友制药与智翔金泰签订《许可协议》,
药友制药获智翔金泰授予许可产品(即以纬利妥米单克隆抗体(GR1803)为唯一活性成分及/或约定的同时靶向 BCMA 和 CD3 的双特异性抗体药品)于许可区域(即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及领域(即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的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权利以及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权利,并将由药友制药作为该产品于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持有人(MAH)。

本次许可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会批准。

二、许可产品的基本情况

GR1803 是一种双特异性抗体,可同时结合 BCMA 和 CD3 抗原,从而将细胞毒性 T
细胞重定向至表达 BCMA 的细胞,拟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024 年 8 月,GR1803 注射液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三线治疗(包括一种蛋白酶体
抑制剂、一种免疫调节剂和一种抗 CD38 单克隆抗体)的复发或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2026 年 1 月,该适应症的附条件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并已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此外,截至本公告日
期(即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同),该药品用于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于中国境内处
于 I 期临床研究阶段、GR1803 注射液(皮下注射)用于复发性/难治性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

根据 IQVIA MIDASTM最新数据1,2025 年,BCMA×CD3 靶点抗体药品于全球范围的
销售额约为 11.39 亿美元。截至本公告日期,已有 2 款 BCMA×CD3 靶点抗体药品于
中国境内获附条件上市批准,分别是 Pfizer Inc.的埃纳妥单抗注射液(2025 年 3
月获批上市)、Janssen-Cilag International NV 的特立妥单抗注射液(2024 年 6
月获批上市)。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智翔金泰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注册地为重庆市,其为上证所科创板上市企业
(证券代码:688443),法定代表人为刘志刚。智翔金泰主要从事自身免疫性疾病、
感染性疾病和肿瘤等疾病领域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重庆智睿投资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持有其约 54.54%的股权;蒋仁生为其实际控制人。
1 由 IQVIA 提供,IQVIA 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

四、《许可协议》主要内容

(一)许可内容

于许可区域及许可领域内(定义见下文),智翔金泰就许可产品授予药友制药作为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且可分许可的如下权利:

1、临床开发、商业化的独占许可;

2、生产工艺研究、生产的排他许可(即智翔金泰为特定目的可保留自行开发、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生产的权利)。

(二)许可区域: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

(三)许可领域:用于人类疾病的诊断、预防和治疗。

(四)付款

1、药友制药将就本次许可依约向智翔金泰支付至多 60,000 万元的首付款、上市里程碑及技转里程碑款项,具体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