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5-170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达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1、根据本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已审议通
过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及相关授权,鉴于该计划下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中的 6 名已不在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任职、不再属于该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所涉 A 股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即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由 201 名调
整为 195 名、首次授予所涉 A 股期权数量由 4,580,900 份调整为 4,535,100 份。
2、董事会认为 2025 年 A 股期权计划规定的各项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
以 2025 年 11 月 4 日作为该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共计 19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合计 4,535,100 份 A 股期权,并办理该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2025年A股期权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及
作出首次授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71)。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H 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
1、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之《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及相关授权,鉴于该计划下首次授予建议承授人中的6名已不在本集团任职、不再属于该计划合资格雇员范围,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的建议承授人名单及所涉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进行调整:即首次授予的建议承授人由201名调整为195名、首次授予所涉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数量由10,696,400份调整为10,589,500份。
2、董事会确定以2025年11月4日作为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日,并于该日作出该计划的首次授予。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作为2025年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承授人的本公司董事陈玉卿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王可心先生及严佳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 2025 年 H 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首次授予相关
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172)。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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