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1:04:29 股吧网页版
大唐电信: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5-01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变更对上市
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及 2024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费
用应计入营业成本,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适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仅“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对公司产生影响,主要内容如下: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仅对财务报表部分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各相关项目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3 年 1-12 月合并利润表

主营业务成本 8,248,794.87

销售费用 -8,248,794.87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