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20:02 股吧网页版
大唐电信: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信科(北京)财务有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唐电信”)2023 年度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持续督导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大唐电信 2025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关系介绍及关联交易概述

大唐电信的控股股东为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集团”),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信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财务公司是大唐电信的关联法人,财务公司与大唐电信发生存款、提供结算服务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该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甲方: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

1、服务内容

(1)乙方在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甲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①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②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③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2)存款服务

①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低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同等存款规模的存款利率;

③本协议有效期 2025 年-2028 年内,甲方(含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每日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④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支取存款时,乙方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⑤甲方具有支取存款的自由,甲方有权不定期地(每年不少于 2 次)全额或部分调出在乙方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3)信贷服务

①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甲方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以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市场公允价确定。最终利率不得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同担保条件、同等贷款规模的其他成员单位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

③本协议有效期 2025 年-2028 年内,甲方(含子公司)在乙方办理的贷款业
务、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业务、保函业务以及其他信贷业务的每日最高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④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①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应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但在收费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认可的该项服务市场公允价收取费用,并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最终服务费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其他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③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金融业务咨询服务,定期推送金融市场情况简报。
2、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国家及相关单位的资金管理要求;

2)甲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

3)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讼、股权或控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