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军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保钰、独立董事张志亚3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人员组成符合《公司章程》和《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1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 个议案,全体委员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全体委员听取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完成情况汇报》,对公司年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
行了充分沟通。
2.2025 年 6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聘任马红霞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 8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10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11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5 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大
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审计工作方案》,全体委员就审计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7.2025 年 1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全体委员同意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2.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年报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之前,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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