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随时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与危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未来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其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战略目标,通过在管理的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 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与框架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三)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公司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四)保证公司内外部,尤其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
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五)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第六条 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全面、重要、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一)全面性。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重要性。风险管理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合理性。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四)制衡性。风险管理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五)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七条 全面风险管理通常应涵盖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活动中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环节:主要包括“三会”运作,“三会”和管理层的职权等。
(二)证券事务环节:主要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规范要求,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三)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环节:主要包括重大资产自建、购置、处置、维护、保管与记录等。
(四)对外投资环节:包括投资有价证券、股权、金融衍生品及其他长、短期投资、委托理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执行、保管与记录等。
(五)对外担保与融资环节:包括借款、担保、承兑、租赁、发行新股、发
行债券等的授权、执行与记录等。
(六)关联交易环节:包括关联方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定价、授权、执行、报告和记录等。
(七)日常经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产品研发、人事管理等 。
第三章 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部门、法务部门、各部门及子公司内设的有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岗位构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外,还负责提出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指导意见,制订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提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十条 审计部门独立于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协助公司识别和评价重大风险问题,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与控制系统;通过评价控制的效率与效果,促进其持续改善等工作,帮助公司维持有效的控制系统;评价公司治理过程并提出改进公司治理的恰当建议,履行检查与评价、咨询与服务的职能。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监控体系,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各业务风险的日常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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