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
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是一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3、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
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识别出的特别风险、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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