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
(2026年4月修订)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管理总体要求,特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营销中心总经理。
二、职级体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级对应 15-17 级(E1-E3);其中总经理 17 级(E3)、
副总经理(营销)、营销中心总经理16级(E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5级(E1)
三、薪酬结构
(一)薪酬元素:包含基本工资、年终奖和津补贴福利。
(二)薪酬固浮比
基本工资比例 40%、年终奖比例 60%。
四、薪酬实施
(一)固定薪酬基本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浮动薪酬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切实发挥激励约束作用,津贴和福利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
(二)实际年终奖金=目标年终奖金*(企业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A+个人绩
效考核兑现系数*权重 B)。权重 A、权重 B 的权重分别为 50%。
1.企业年度考核系数=公司年度业绩评价得分/100
2.个人绩效考核兑现系数按 A+、A 系数 1.1,B 系数 1,C 系数 0.9,D 系数
0.5。ABCD 比例分布按《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执行:即年度与任期考核标准总分均为100分,依据考核得分评定考核等级,其中A或A+等级不高于30%、
B 等级不少于 50%、C/D 等级不低于 20%,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超过 100 分的,可
以不评 C/D 等级。
3.未来每年结合公司业绩及个人业绩调薪,该执行方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实施。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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