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勇)
作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樊勇,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含:税收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以审慎、严谨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过程中,本人注重将财税专业视角融入公司治理实践,通过常态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与内外部专业人士交流等方式,全面关注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坚持对各项议案材料进行独立研判;会议期间,积极参与讨论,围绕涉及财税合规、风险控制等关键事项提出专业见解。在表决环节,本人严格遵循独立、客观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对所有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议案,均按规定履行事前认可程序,并依法依规发表明确意见,努力在职责边界内发挥监督与支持的双重作用。
(一)出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事姓名
应 参 加 出 席 现场出席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应 参 加 出 席 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式 出 席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次数 数
次数 自出席
樊勇 8 8 4 4 0 0 否 4 4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决策事项均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意见时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不存
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本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主要就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总监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上述会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后发表了明确意见。在审计委员会履职过程中,本人注重从财税合规与风险防控角度对相关议题进行把关,确保审议意见兼具专业性与审慎性。其他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本人作为委员均按要求出席,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并发表意见。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