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
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1、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是一家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真实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3、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立信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就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2026 年 4 月 26
日就审计结果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2025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过程中多次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汇报,并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立信出具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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