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2.1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42.33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22.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 34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5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50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04.66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437.0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7,974.9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8,847.41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
额为 5,774.4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621.8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
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颍东农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颍东农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20000241727166600000052),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进行监督。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投
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全资子公司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9,443.80 万元划转至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阜阳金种
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阜 阳 汇 通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1311055519200076971),四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进行监管,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41727166600000052 18,923,905.29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 20000241727166600000052 70,000,000.00
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 1311055519200076971 17,29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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