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5年度
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367号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金种子酒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金种子酒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2.1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42.33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6,822.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34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
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6,50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