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140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上证公函【2025】3941号),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5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事实,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连续4年存在虚假记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鉴于相关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所已经发出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事先告知书,请公司充分提示风险,做好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工作。
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股票被本所摘牌前,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继续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文件,并履行相关义务,披露重要信息。
四、公司应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等规定,尽快聘请主办券商,做好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具体安排和信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股份转让权利。
请公司收到本监管工作函后立即披露。退市相关工作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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