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4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票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内蒙古金宇生物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收到董事长张翀宇先生《关于提议金宇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立足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张翀宇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1.48 元/股,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以上,本次回购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回购股份的条件。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
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37 元(含
税),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74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70 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9)。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