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0201 证券简称:生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32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的议案》。根据《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层面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部分持有人离职导致其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 862.14 万股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0.77%。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1)。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共计 862.14 万股股票,回购价格为 6.23 元/股。本次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20,369,226 元变更为
1,111,747,826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1,120,369,226 股变更为 1,111,747,826 股。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一)申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金宇大街 1 号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2025 年 7 月 13 日(工作日 9:00-11:30;
14:00-17:00)
(三)联系人:刘艺坤、郝剑飞
(四)联系电话:0471-6539434
(五)传真号码:0471-6539434
(六)邮政编码:010111
(七)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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