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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20:37:26 股吧网页版
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帮助投资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还包括公司与资本市场各类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职责。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资本市场推介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实现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机构及职能规范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行董事长负责制,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落实、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ESG)等核心披露信息的投资者沟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工作;在不影响公司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分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办公室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是保证投资者关系正常运作的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履行以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董事会办公室:
1、汇集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等方面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2、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制度;参加公司重大会议;密切跟踪行业最新发展情况、股价行情和资本市场动态。

3、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准备会议材料。

4、主持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等工作。

5、通过电话、电邮、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6、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7、公司网站上开辟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8、与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行业分析家及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9、与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经济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

10、维护和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11、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高层人事变动、盈利大幅波动、股票交易异常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12、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素质和技能

1、对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公司的战略、产业规划、产品特点、生产流程、市场营销、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公司文化等相关公司信息,能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
2、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了解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

3、熟悉证券市场,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4、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5、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较高的文字修养,规范地撰写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行业分析报告以及相关文件。

6、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

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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