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德力格尔巴图)
本人德力格尔巴图,作为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德力格尔巴图,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至今在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会计专业教授。2025 年 5 月起任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会议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亲自出席会议,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地发表意
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提出异议事项,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半年度、前三季度生产经营情况工作汇报,就公司收入利润变动原因、研发费用等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探讨。本人认为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签署终止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在 2026 年 1 月,出席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公司的会计师
事务所就公司经营状况、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风险因素进行了交流和分析。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 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并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且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参加会议、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等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合规运作情况,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公司经营、财务、内控合规等方面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组织了多次合规、履职、监管动态的培训,邀请独立董事参加并提供便利条件,保障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履职。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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