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聘请的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即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在2025年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先生。是中国历史悠久、广受认可的专业服务机构之一,在行业内拥有重要影响力。致同始终坚持质量至上,提供审计、税务、咨询、评估与估值、工程管理等多元服务,致力于帮助客户实现可持续且负责任的增长,成为值得客户信赖的综合商业顾问。
致同在29个城市设有办公室,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及重要经济中心,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合伙人:杨华
杨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吴芹,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淑燕,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致同立足事务所发展战略,坚持事务所“安全前行”方针,倡导“质量至上”文化,严格执行新质量管理准则要求,采用风险导向的方法论(设定质量目标——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设计和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结合业务实际并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建立了成熟完善的、适合本所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并在致同各办公室实施良好。
2、承接与保持
为了确保事务所就能否承接或保持某个客户关系或具体业务所作出的判断是适当的,规避信誉不良的潜在客户承接或现有客户保持以及可能使事务所陷入纠纷、民事诉讼或导致行政主管机关、监管机构的调查,根据《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致同制定了业务承接与保持程序规定。
3、人员委派
为了规范致同执行业务的人员委派,有效防范项目组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尤其是胜任能力不足或不具有充足的时间执行业务可能导致的执业质量风险,根据《质量管理准则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制定项目组人员委派程序。
项目组人员委派是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1、被委派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包括执业诚信记录、独立性和定期轮换;
2、被委派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包括担任相应角色应满足的资格和条件;
3、被委派人员的时间,包括工作量要求、项目时间及其他工作。
项目合伙人是指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在出具的业务报告上签字的合伙人。事务所对每项业务至少委派一名项目合伙人。
项目负责经理是指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在出具的业务报告上作为第二签字人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每项业务至少委派一名项目负责经理。
在项目合伙人确定后,由项目合伙人按照项目情况、项目计划和所属业务线人员储备情况,拟定人员需求计划和建议,报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审批。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结合项目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性质、事务所分支机构的地域分布、业务团队的专业化设置以及团队专业能力的匹配度,对项目合伙人拟定的人员需求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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