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1 18:26:21 股吧网页版
福日电子:福日电子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2026 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总裁履行法定职权和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建立总裁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报告要求

第四条 总裁应在审议年报的董事会上以工作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工作报告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三日前提交董事会。

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面反映上一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重点包括:公司经营管理(年度各项指标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科技创新及研发、重大投融资及项目建设、子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管理创新和经营创新举措、报告董事会决策执行、董事会授权执行情况等;

(二)本年度工作安排,重点包括:经营管理思路、各项指标、重点工作计划等。

(三)董事会或总裁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财务报告机制:

每月向董事长报送主要财务数据;按季度向董事会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六条 质询机制:

公司董事可以就具体问题质询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但有权拒绝董事越权发出的工作指令。
第七条 突发(重大)事项报告机制:

对于公司经营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总裁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通报情况。

在事件处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况。

应报告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评判标准以《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为准,主要包括:

(一)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二)遭受重大资产损失;

(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四)发生重大法律纠纷事项;

(五)遭受重大行政处罚;

(六)发生重大人身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及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七)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八条 总裁应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不定期就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进行非正式报告。

第三章报告程序

第九条 总裁年度工作报告相关程序:

(一)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总裁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收集整理各职能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修改完善,总裁年度工作报告的编制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原则;

(二)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所报送总裁年度工作报告相关内容应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三)总裁年度工作报告由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综合办公室将报告流转至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将总裁年度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裁在董事会上做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对总裁年度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第十条 其他报告相关程序:

(一)公司总裁应指定某事项或工作责任部门承担突发(重大)事项报告或专项报告的起草,起草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征求党委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知会各位董事,并存档备查;

(三)董事对突发(重大)事项报告或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有),由董事会秘书将董事意见反馈至总裁办公会议并督促落实。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等规定相冲突时,以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