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3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6-02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研”)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双方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相关条款,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7.16
元/股调整为 7.05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由 44,678,771 股调整为 45,375,887 股,公
司就上述调整事项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与中国有研签署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称为“原协议”)。
3、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最终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不超过 45,375,887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 30.00%”,并同意公司就本次调整与中国有研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5、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本次发
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发行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
行事项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有研。中国有研拟认购金额不超过319,900,007.18 元(含本数),拟认购股数为 44,678,771 股。同日,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国有研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025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与中国有研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对《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发行股票价格调整为 7.05 元/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 45,375,887 股。
2026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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