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7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一、 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4
二、 发行人的主体资格......10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10
四、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14
五、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4
六、 发行人的独立性......14
七、 发行人的业务......14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4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5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6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7
十二、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17
十三、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7
十四、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8
十五、 发行人的税务及财政补贴......18
十六、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8
十七、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9
十八、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19
十九、 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19
二十、 失信惩戒相关信息核查......20
二十一、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法律问题......20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有研新材
本次发行 指 有研新材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的行为
中国有研集团、有 指 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有色
研总院 金属研究总院、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有研新材及其直接、间接控股的境内子公司,截
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指发行人、有研亿金
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山东)有限公司、有研
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研稀土高技术有限
公司、乐山有研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廊坊国嘉
公司/发行人及其子 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稀土(荣成)有限公
公司 指 司、有研稀土(青岛)有限公司、雄安稀土功能
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
公司、北京国晶辉红外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有研
医疗器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博拓康泰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北京有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
研数智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山东有研国晶辉
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华夏金服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本所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3月 31 日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所出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
本法律意见书 指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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