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撤销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议案》,同意取消监事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将撤销公司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本次撤销完成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监事会主席刘慧舟先生、监事董孟阳先生、职工监事周斯雅女士均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核心条款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修改
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有研新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有研新
材”)、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材”)、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修改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修改
说明
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定,制订本章程。 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
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修改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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