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9-10-21 15:39:12 股吧网页版
主力完全控盘,拉高尾盘出货

公告日期:2014-04-2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430047 股份简称:诺思兰德 公告编号:2014-004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0日以电

话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现有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李相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内容与格式指引》

和《关于做好股份转让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

规定, 未发现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

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讨论,会议选举李丽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会决议提名李相哲、 刘增玉、 李丽华作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的一届监事会

产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相哲,男,中国籍,196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

任职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东升毛纺织厂,现任北京十八子时装有限公司

董事长,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相哲持有本公

司 5,104,160 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刘增玉,男,中国籍,1957 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市政科长、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副院长、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董事长兼副院

长、中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京奥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增玉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李丽华,女,中国籍,1984 年生,法学硕士。自 2009 年加入北京诺思

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来,曾担任法务部经理、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

对企业法务、证券事务具有多年从业经验, 现任诺思兰德公司计划经营部经

理、北京汇恩兰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李丽华持有本公司 19,000 股股

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受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

谴责的情形。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