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
(一)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2024 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2、《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相关方面安排》
3、《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意见》
4、《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相关方面安排》
5、《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意见》
6、《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二)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同意将以下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
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同意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事项,同意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同意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立信所有职工在紫江企业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立信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成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审计工作中,立信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 2024 年度报告工作计划的安排,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商定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并就审计范围、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于 2025
年 1 月 3 日编制了《紫江企业 2024 年审计计划》,同时成立了 30 多人的审计工作组。
根据《紫江企业 2024 年审计计划》的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进行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实施的审计程序为:获取有关财务报表资
料和相关的审计证据;在进行风险评估时,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历经两个月的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工作计划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初步业务培训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降低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了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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