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2 17:38:23 股吧网页版
西藏药业:西藏药业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2026 年 3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防范舞弊、腐败及商业贿赂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经营合规,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制定。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合作方。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主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核心原则

(一)合规守法原则:全体人员及合作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权责对等原则:明确各层级、各岗位在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中的基本职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追责;

(三)公开公正原则:举报受理、线索核查、调查处理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公司建立基本的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体系,明确各级组织机构核心职责,确保工作有序推进,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相关监督职责。

第五条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公司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批准本制度及相关修订方案;

(二)监督管理层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三)审议重大舞弊、腐败及商业贿赂案件的调查处理意见;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赋予的其他相关职权。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依法行使监事会职权,履行公司反舞弊、反腐败、反商业贿赂工作的监督职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二)受理相关举报,跟踪举报处理进展;

(三)指导公司反舞弊相关工作,对反舞弊工作进行持续监督;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相关职权。

第七条 管理层职责

管理层是本制度的具体执行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落实董事会相关决策部署,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及实施细则批准;

(二)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线索核查及案件调查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项;

(三)法律法规、董事会赋予的其他相关职权。

第八条 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指定由审计委员会下属的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履行下列核心职责:

(一)负责本制度的日常解释、推广实施及实施细则拟定;

(二)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及核查督办,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牵头组织相关线索核查及案件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配合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五)负责相关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第九条 各业务部门职责

各业务部门履行下列基本职责:

(一)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现本部门员工违规嫌疑或相关线索时,及时制止并向牵头部门报告;

第十条 员工职责

全体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舞弊、腐败及商业贿赂行为;

(二)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发现相关违规行为或线索时,及时向牵头部门或审计委员会举报;

(四)配合公司开展线索核查及案件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 合作方职责

合作方应遵守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向公司员工及相关人员提供或承诺提供不正当利益;

(二)不与公司员工串通从事违规行为,不损害公司利益;

(三)配合公司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如实提供资料;

(四)发现公司员工相关违规行为时,及时向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