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64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3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242.8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在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十一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
议和十一届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12 月 12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六)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
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十一届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
会议和十一届十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 年 12 月 25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九)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十)2025 年 2 月 18 日,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十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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