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6-009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
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景宏”)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与上
海浙数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数博达”或“甲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总计持有的上市公司 70,280,485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98%)转让给上海浙数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景宏的通知,深圳景宏已向浙数博达
出具了《通知函》,解除双方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
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终止。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景宏与浙数博达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280,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转让给浙数博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sse.com.cn)的《绿能慧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景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数博达)》。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深圳景宏的通知,深圳景宏已向浙数博达出具
了《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2025 年 12 月 30 日,深圳景宏与浙数博达签订了《浙数博达与深圳景宏关
于绿能慧充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
该协议约定,浙数博达应在该协议签署日起 5 个工作日(即 2026 年 1 月 5
日前)及绿能慧充公告日(即 2025 年 12 月 30 日)后 30 日内分别将定金及第一
笔股权转让价款转入深圳景宏银行账户,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截至目前,深圳景宏仅收到浙数博达定金 1000 万元,因浙数博达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完成定金及股权转让款,深圳景宏根据该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协议,现深圳景宏特致函浙数博达,解除双方签订的该协议,同时要求浙数博达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向深圳景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深圳景宏及浙数博达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深圳景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数博达)》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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