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作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金喆,1982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历任中伦律师事务所
上海分所律师,英国罗夏信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英国其礼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资深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律师,常春藤资本法务总监兼合规负责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 年 12 月至 2025年 12 月 18 日任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亲自出席 8
次董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年度股东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请假函。
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会情
况
董事 2025 年 是否连
姓名 任职期 亲自出 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次 续两次 出席股
内应参 席次数 式参加 席次数 数 未亲自 东大会
加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次数
议
金喆 8 8 8 0 0 否 1
上述所有会议上,本人均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上述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要求,各项会议议案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2025 年本人任职期内,本人在绿能慧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及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担任职务 报告期内召开 本人亲自出席
(第十一届)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委员 3 3
提名委员会 --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 2
战略委员会 -- 1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做了以下工作:
(1)与年审会计师就业绩预告、定期报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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